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G105北澳线黄梅(赣鄂界)至共青城市关帝庙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G105北澳线黄梅(赣鄂界)至共青城市关帝庙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G105北澳线黄梅(赣鄂界)至共青城市关帝庙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江市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B栋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079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万达华府26幢2604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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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 标 方 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3)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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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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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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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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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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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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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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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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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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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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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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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或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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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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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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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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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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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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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和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价金额必须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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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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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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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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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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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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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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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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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企业资质: 5 分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 15 分 主要人员类似业绩: 15 分 业 绩: 1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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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A、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85%的评标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B、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5家(≤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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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示例: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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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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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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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2.4(不含)-3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一般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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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2.4(不含)-3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一般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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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编制及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
6分 |
1、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应结合九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市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市域矿产资源规划图、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市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编制,技术建议书须包含上述规划图纸,并对规划的符合性进行论述; 2、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编制应结合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分布情况进行路线方案优化,并对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占用情况及避让措施进行论述; 3、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编制应充分考虑沿线高压电缆、输油及燃气管道、国防光缆、矿产资源、文物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并进行论述。 在建议书中上述3项内容均完整体现且论述详细合理得4.8(不含)-6分;只有2项内容完整体现且论述详细合理得3.6(不含)-4.8分;只有1项内容完整体现且论述详细合理得3.6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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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投标人宜根据技术建议书编制需求自行开展必要的基础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现场踏勘、地质勘察、测量等。 1、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应体现现场踏勘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论述及方案优化; 2、重要桥梁、隧道、高边坡等技术方案应体现必要的地质勘察成果,并结合地质成果提出合理优化方案; 3、路线技术方案应结合1:2000地形图进行优化,并对沿线有重要控制因素的节点进行详细论述。 在建议书中上述3项内容均完整体现且论述详细合理得5.6(不含)-7分;只有2项内容完整体现且论述详细合理得4.2(不含)-5.6分;只有1项内容完整体现且论述详细合理得4.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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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跨越铁路节点方案 |
5分 |
1、节点方案设计应能体现穿跨越铁路实施细节(包含主要工程数量表、桥址平面图、桥型布置图、指导性转体施工步骤图、上下部结构一般构造图、钢束布置图、结构配筋图、转体系统图、主桥与铁路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属工程图、铁路监测平面图、基坑防护图等相关图纸)。设计图纸完整得2.4(不含)-3分;较完整得1.8(不含)-2.4分;一般得1.8分;本项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2、节点方案应包含跨越铁路安全防护体系、临近铁路基坑支护措施、监控监测方案及保证铁路运营安全措施设计方案。措施及方案合理得1.6(不含)-2分;较合理得1.2(不含)-1.6分;一般得1.2分。本项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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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跨越高速公路节点方案 |
5分 |
1、节点方案应能体现穿跨越高速公路实施细节(包含主要工程数量表、桥址平面图、桥型布置图、指导性施工步骤图、上下部结构一般构造图、钢束布置图、主桥与高速公路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属工程图、基坑防护图等相关图纸)。图纸完整得2.4(不含)-3分;较完整得1.8(不含)-2.4分;一般得1.8分;本项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2、节点方案应包含跨越高速公路安全防护体系、临近高速公路基坑支护措施、监控监测方案及保证高速公路运营安全措施设计方案。 措施及方案合理得1.6(不含)-2分;较合理得1.2(不含)-1.6分;一般得1.2分。本项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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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2.4(不含)-3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一般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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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2.4(不含)-3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一般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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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企业资质及主要 人员 |
5 |
企业资质 |
5分 |
投标人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要求得3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加1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加1分。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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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15分 |
投标人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得9分;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 (2)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加1.5分; (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加1.5分; (4)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类别:公路工程)证书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证书的加1.5分。 评审依据:1、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人员备案信息网页截图(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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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15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里程达到28公里的一级(含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得6分,本项满分6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初步设计批复,另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项目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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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履约信誉 |
10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在2023年度江西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普通公路设计被评为B级的得3分;被评为A级的得4分,被评为AA级的得5分;连续三年(2021-2023)年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普通公路设计被评为AA级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全省普通公路施工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普通公路设计公告为准;提供相关查询网址及网页彩色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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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E1=0.3,E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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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0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 (1)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里程达到28公里的一级(含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需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初步设计批复,另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项目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2)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1项一级(含以上)公路穿跨越铁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需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初步设计批复、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复函或会议纪要(可为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任一阶段),另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项目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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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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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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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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