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2025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2025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农村局以“昌州农字[2025]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历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农村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玛纳斯县北五岔镇和兰州湾镇。
2.2工程投资:6016.44万元;资金来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3000万元及自筹资金3016.44万元。
2.3主要建设内容:(一)北五岔镇0.99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分布在北五岔镇凉州户村、沙窝道村、魏家场村、田家井村,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0.99万亩,其中,凉州户村2835亩、沙窝道村3909亩、魏家场村2484亩、田家井村672亩。
1.灌溉和排水工程:改建滴灌系统18个,总面积9900亩,新建首部管理房7座,均为砖混结构,彩钢屋顶;新建沉砂池6座,防渗引水渠6条350m,配套节制分水闸1座;安装离心泵11台、泵前过滤器6套、自动反冲洗网式过滤器11套、智能施肥机11套、变频启动柜11台、监控设备6套、水泵控制器11套、流量计11套;铺设地埋PVC-U管116.762km,安装无线测控一体电动阀1655套,阀门井265座,排水井132座。
2.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10kv高压线900m,铺设低压电缆线665m,安装变压器及附属设施3套。
(二)兰州湾镇1.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分布于兰州湾镇兰州湾新村、夹河子村、锦水湾村、大湾子村、下桥子村,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1.01万亩,其中兰州湾新村 1970亩、夹河子村804亩、锦水湾村2063亩、大湾子村3513亩、下桥子村1750亩。
1.灌溉和排水工程:改建滴灌系统11个,总面积10100亩,其中:新建首部管理房8座,均为砖混结构,彩钢屋顶;新建沉砂池7座,防渗引水渠7条177m,配套节制分水闸1座,盖板桥4座;安装离心泵11台、泵前过滤器11套、自动反冲洗网式过滤器11套、智能施肥机11套、变频启动柜11台、监控设备7套、水泵控制器11套、流量计11套;铺设地埋PVC-U管106.251km,安装无线测控一体电动阀1487套,阀门井316座,排水井208座。
2.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10kv高压线400m,铺设低压电缆线710m,安装变压器及附属设施3套。
2.4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总承包,主要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
(3)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施工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近五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3.2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或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业绩;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2025年05月-2025年07月在职单位社保证明,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单项设计或EPC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注: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可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3.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3日12:00时-2025年07月28日23:59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10:30时(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交易市场主体登录,进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村局
地 址:玛纳斯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907室(125区2丘42栋)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