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CS4项目经理部
护栏台车采购公告
1. 工程简介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HWK-CS4标起自205省道公路分离式立交桥桥头北侧,设计号为K42+250,终******街道。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42m,施工工期至2027年6月结束。
2. 公告发布
2.1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8月 30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2日10时00分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网址:******)供应商门户(******/PMS/)上发布。
3. 报价文件的递交
3.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5年9月2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网址******/PMS/)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即成功上传时间。
5.2 逾期未成功上传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
4.1开标时间: 2025 年9月4日10时00分。
5. 评标方法
5.1质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最低价法进行评标。
6. 询价材料种类及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护栏台车 | 3T | 40 | 2025.9.15 |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 |
2 | 护栏台车 | 1T | 250 |
注:以上材料的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均为暂定,甲方可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调整;甲方对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的调整,不作为报价人不能保证供应和增加任何费用的依据。
7. 合同主要内容
******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7.2验收方式:以甲方过磅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磅差在±3‰以内以送货单数量为准,超过±3‰以过磅数量为准。双方对数量有异议的,进行第三方复磅,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复磅数量为准。
7.3结算方式: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30天内支付60%款项、 90天内支付3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4质量要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规范、规程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要求,能够满足项目实验室相关质量指标要求并且满足甲方工程实际施工需要: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二公局******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CS4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沪武高速CS4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葛瑞壮
电 话: ******
电子邮箱: ******17******m
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纪律监察部
监督电话: ******转6659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起重小车 设备物资说明:防撞护栏台车 数量:2 单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