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AY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落地服务短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变更
更正内容:
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的原公告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4)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5)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形式;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服务中心6号楼B20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泗海怡园7号楼1单元11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慧慧
电话:******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