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市一百四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标包信息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甘肃省敦煌市一百四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监理(二次) |
DHSLCJ-2025-27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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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甘肃省敦煌市一百四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监理(二次)
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甘肃省敦煌市一百四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监理(二次)在“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成交(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甘肃省敦煌市一百四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监理(二次)
1.2 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10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3 项目编号:DHSLCJ-2025-27
1.4 服务内容:建设项目位于敦煌市一百四戈壁;主要建设内容:(1)设置围栏10公里,修建管护道路10公里;(2)固沙压沙720.4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375亩;(3)建设监控瞭望塔1座。
本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及完成实物工程量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本项目的实施承担监理责任。并完成其他伴随服务。
1.5 服务期限:最终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6 项目地址:敦煌市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1.9 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对供应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3、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以总金额投标;
3.2 报价采取一轮报价;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4、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邀请:******有限公司共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6、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09日15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7、竞价时间(共一轮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2时00分
8、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人:敦煌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古城北路295号
联系人:顾甜甜
联系电话:******
附件:
甘肃省敦煌市一百四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监理(二次)采购公告-盖章 2025-10-09 1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