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迁建项目道路 厂区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001
一.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银行贷款64.2%,企业自筹35.8%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迁建项目道路 厂区前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S************001
2.3、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洞嘎镇聂村
2.4、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厂外道路:项目起点位于西藏林芝市朗县洞嘎镇G560养护工区北侧450米处,顺接既有便道接G560、终点位于洞嘎镇卡嘎顶水泥路水泥厂,路线全长约4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厂前区:包括办公楼、食堂、宿舍、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停车场等。
本项目总承包工程以可研及初步设计为基础,从该项目的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以下具体内容:
(1)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含设备、材料等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9434.22万元。
2.6、计划工期:
厂前区工期:2025 年12月28日至 2026年9月30 日;
厂前道路工期:2025 年12月28日至 2026年9月30 日;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7、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8、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2.9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投标人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资质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为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注:(1)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2)提供上述所要求人员的近6个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设计人员: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桥涵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岩土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项目管理机构设计人员应附身份证、注册证(如有)、职称证(如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部必须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 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公路设计和建筑设计各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 2人,其余岗位可根据情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做到配备合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科学,各工种管理人员齐全,分工明确。 本工程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能兼任。
注:提供上述所要求人员的近6个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4 业绩要求:
3.4.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承接1个工程总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成员单位应分别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1)设计单位业绩:设计单位业绩: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已完成1个工程总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类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业绩:施工单位业绩: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承接1个工程总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类施工业绩。
注:(1)独立投标人提供的EPC类似业绩,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类似业绩类型的,需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材料或业主证明文件。
(2)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上述设计业绩,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上述施工业绩。
(3)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类似业绩类型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4)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类似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金额、工程规模(仅针对施工类似业绩)等信息,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EPC、设计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5、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23〕62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可查询,投标人在报名时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添加拟任项目的人员(须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截图,拟任本项目人员在平台上添加后生成投标项目参与人员名单。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对应的内容)。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并由施工单位牵头。(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牵头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办理CA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3.9、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外,一般失信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 日13 时00分至2025年12月9日23 时59 分,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按要求进行报名)。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服务中心西侧)。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盖章或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文件的递交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办理和递交。
5.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5.4投标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环节均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账号进行操作。
六、其他要求
************有限公司)”,凡是涉及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的对招标人的描述应理解为项目业主,关于招标人与项目业主的描述有争议时解释权为招标人。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加木沟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2栋2单元四楼 (平安保险楼上)
联 系 人:王玲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