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前锋区QF2025-1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劳务班组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竞价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锋区QF2025-1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劳务班组。
2.招采编号:GXHX******。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项目工期:30个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工期)。
6.实施内容:中选单位负责前锋区QF2025-1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劳务班组作业施工,工程量详见清单。
7.最高控制价:¥972324.02元(不含税价)(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叁佰贰拾肆元零贰分)。
8.竞价申请人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三、竞价邀请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6日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价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点击此处链接(******/Gbrz5e),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扫描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将发送短信通知,邀请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所留邮箱。
3.报名单位可参考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编制报名文件,请点击此处查询下载(******/Egr5tH)。
(四)本项目竞价邀请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公开竞价邀请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
2.******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公开竞价邀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公开竞价邀请文件售后不退,竞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前锋区QF2025-1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竞价资料费”;
3.******银行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公开竞价邀请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97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柒佰整)******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5年4月26日18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前锋区QF2025-1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竞价保证金)。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价邀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竞价方式
1.已报名的竞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竞价邀请人宣布竞价要求及流程。
2.按******集团相关部门监督下面对面进行技术交流,对竞价申请人提出的项目疑问进行解答。
3.推荐中选候选人:竞价小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推荐第1至第3名中选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的,由竞价邀请人按程序确定候选人顺序。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中选人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竞价邀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从中选人工程款项中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竞价邀请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中选人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4月27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3.申请文件开启时间(竞价时间):2025年4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1106会议室(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1106室)。
5.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6.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YQMfaH)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扫描件;
7.公开竞价过程中,申请人可点击此处链接(******/cdyY4k)在线提交竞价表格;
8.评审过程中需要修正报价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bEhFiU)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报价修正扫描件;
9.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后,可点击此处链接(******/eixHvt)进入不见面开标仪表盘查看、操作。
10.本次竞价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八、现场踏勘
竞价邀请人不组织项目实地考察,申请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九、递交申请文件地点(现场递交)
******有限公司1106会议室(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1106室)。
十、发布媒体
******集团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6楼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180 4810 8096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87 2861 8592 / 0826-2351 823
十二、其他
1.代理机构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竞价邀请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