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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数字化工厂改造项目综合评标法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重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5-04-29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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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数字化工厂改造项目综合评标法公告

 

******有限公司数字化工厂改造项目进行综合评标法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综合评标法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成交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有限公司数字化工厂改造项目

230.00

4.5

1

/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合计金额为230.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fulingweb) 上下载本项目综合评标法文件以及澄清、补遗等投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  综合评标法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综合评标法文件发售期限:

1.综合评标法文件发售期:2025429日至20255 9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人支付该费用,否则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区汇智国际大厦一楼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5 9 日北京时间14:00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5 9 日北京时间14:30

(七)评标开始时间20255 9 日北京时间14:30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第一条综合评标法******银行账户,202557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投标保证金进账凭据需标注项目名称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号:******384005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fulingweb)上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接收;无论供应商是否接收,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本项目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诺(格式自拟)。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投标时响应的技术参数若获得了中标资格,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技术参数在核心原则上出现重大偏差,采购人将取消(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追究耽误采购人生产效益的经济陪偿责任(必须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投标人必须在该时间段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人员最少有一名技术人员到场,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孟  

 话:******

 址: 重庆市涪陵区龙宏路4号

 

2025428

 


******有限公司数字化工厂改造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429.doc
附件:******有限公司数字化工厂改造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4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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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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