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乌江恩江段三桥至拦河坝
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乌江恩江段三桥至拦河坝整治工程施工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25〕95号文件、永水利字〔20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利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上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水利局
2.2工程名称:永丰县乌江恩江段三桥至拦河坝整治工程
2.3 建设地点:永丰县恩江镇岭上村
2.4资金来源:专项债及上级资金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约753.09万元;
2.7招标范围及内容:整治护岸总长1.14km,其中:左岸治理长0.69km,右岸治理长0.45 km。设置下河亲水踏步4处,宣传牌和警示牌各3块(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29日止在江******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上午09:00,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上午09:00。
6.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8、有关事项说明
8.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8.3 线上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2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放弃投标,按废标处理。
8.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材料所需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制******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8.5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6 根据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得随意变更关键岗位人员。
8.7 投标人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原件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9 投标保证金说明
因交易中心于************银行,以免缴纳投标保证金失败,影响投标!
8.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永丰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8.11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fwzn/007001/******3/service.html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
9、联系方式
******水利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96-******/******
******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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