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二期)已由******委员会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3-330552-04-01-8103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周边配套工程(二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标段(包)编号:A************013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11.3万元,工程概算2709.8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环北路(进港公路-横山路)两侧景观提升。包括园路、铺装、坐凳条、绿化等景观设计,高教园区段两侧绿地、绿道及局部节点。全长约3.55km,环境提升面积约约1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2.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两侧景观提升等所有内容(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控制价1939.44431万元。
2.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4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①园林绿化施工能力;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园林绿化景观施工业绩;(业绩指园林绿化景观施工项目或工程项目内容中包含园林绿化景观施工,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园林绿化景观施工内容的,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辅助证明文件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该项业绩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仅限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仅限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数字证书办理:******/art/2021/10/19/art_******77_1137.html。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联 系 人:周根美、沈华
电 话:******
邮 箱:******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地 ******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4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98
2025年5月16日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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