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转换系统和电子签章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疑问时间已按竞争性采购公告的规定时间(2025年6月25日17:00)截止。供应商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竞争性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竞争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的入围业绩要求要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此处的“使用证明”是否可以使用业绩的验收报告或者结算报告等其他已加盖业主单位法人章的文件代替。
答:按采购文件执行,业绩证明资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使用证明》上的使用时间为准,业绩金额等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使用证明》上的顺序认定。《使用证明》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但必须体现该业绩对应项目的使用时间,且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公章名称与业主单位名称一致)”。
问题2:竞争采购文件中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商务评审表的资质认证要求“供应商具备或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所投产品对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文档装换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15分;具有电子签章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15分。”竞争采购文件中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与评审办法相关的证明资料(一)资质认证评审资料中要求“1.供应商具有文档装换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电子签章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此处与评审办法的要求有出入,此项是否允许供应商使用所投软件产品(文档装换系统和电子签章系统)的制造商出具的对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满足评分条件?
答:供应商使用所投产品(文档转换系统和电子签章系统)的制造商在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与评审办法相关的证明资料-(一)资质认证评审资料第1点要求修改为“供应商具备或提供所投产品的文档转换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电子签章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