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分公司龙塘揽投部等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分公司龙塘揽投部等新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述:
龙塘揽投部和高新揽投部位于清远市高新开发区乌石村,现有新能源车辆14台,需日常充电服务。
兴仁支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威尔顿公司南往北自编号01-06铺,现有新能源车辆7台,需日常充电服务。
2. 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2.1 采购内容:新能源车辆日常充电服务
2.2 项目预算总金额:
标包1:龙塘揽投部和高新揽投部4万元
标包2:兴仁支局3万元
标包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等内容)。
3.2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价格的公告》的电价标准。
3.4 为方便龙塘揽投部、高新揽投部和兴仁支局的新能源车辆日常充电,以保障
车辆的正常生产作业,供应商须在龙塘揽投部高新揽投部或兴仁支局生产场地直线距离3公里内设有已正常营业的充电场所。
3.5供应商可独立应标标包1或标包2,响应文件应注明应标标包;如能满足3.4条件的的可同时应标标包1和标包2,同时应标标包1和标包2的,需分别提供相应的响应文件。
4. 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价文件。
5.2 领取文件时须提交以下均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人则本条不需提供】;
(4)填制完整的《公开询价报名表》(格式按本公告附件)。
5.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15日8:30-10:00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0:00时。
******街道龙华大道63号城区邮政公司二楼运营部。
6. 保证金的收取
本项目对中选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收取合同价5%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30天内采购人在扣除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若有)所造成的损失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
7. 公开询价评审时间:2025年8月15 日上午10:00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龙华大道63号城区邮政公司三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分公司
******街道龙华大道63号城区邮政公司二楼运营部
项目联系人: 钟卓彬
电 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分公司
2025年8月7日
附:
公开询价报名表
采购编号 | QCYZ-YY-2025-001 | 日期* |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分公司龙塘揽投部等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 |
响应供应商 资料 | 响应供应商 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人 | 姓 名* | | 传 真 | |
电 话 | | 手 机* | |
邮 编 | | 电子邮箱* | |
备 注 | (带“*”项内容为必填项) |
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