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许固明渠正定高新区段排水防涝修复提升工程 已由 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以 正高管经投资批复[202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一标段:许固明渠正定高新区段排水防涝修复提升工程,总长794.33米;新建过水涵洞(管)2座;新建蓄水橡胶坝1座;敷设DN500污水管道,长度502米;现有涵管及连接线拆除重建;明渠南北两侧明渠辅助工程修补。 二标段:许固明渠正定高新区段排水防涝修复提升工程,总长960.53米;新建过水涵洞(管)2座;新建蓄水橡胶坝1座;敷设DN500污水管道,长度998米;崇因路北侧明渠以北10KV高压架空线改为埋地敷设,全长853.7米;现有涵管及连接线拆除重建;明渠南北两侧明渠辅助工程修补;应急设备用房一座。 2.建设地点:正定高新区崇因路路北,起点为复兴大街东侧,终点至新城大街西侧。 3.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4.工期:3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为保证工期进度以及工程质量,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开标时间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6 00:00:00 至 2025-08-22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7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许固明渠正定高新区段排水防涝修复提升工程-一标段 | 0 | 无 |
许固明渠正定高新区段排水防涝修复提升工程-二标段 | 0 | 无 |
招标人: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正定县 | 地址: 正定县城东街99号临街门市二楼201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家熙 | 联系人: 杨梦竹 |
电话: ******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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