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5-SH10-FW1182/ZB-CQSYB-2025-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大安区块泡排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随着页岩气井生产,压力逐渐降低,气井携液能力逐渐减弱,造成气井积液。目前大安区块井口压力小于10MPa的有10口井,占比29.4%,其中4口平输压;在10-30MPa的有19口井,占总井数的55.9%;在30MPa以上的有5口井,占比14.7%。单井产水量集中在10-50方/天的有27口井,占总井数的79.4%;从水气比来看,产水10~50方/天的井平均水气比5.2,产水50~100方/天的井平均水气比达到17.1。随着开发时间延长,30%页岩气井进入中低压生产阶段,为维持气井稳产,特此开展大安区块泡排技术服务项目。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根据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气井的基础数据及生产情况,制定单井泡排制度并提出下步制度优化措施,总结加药规律,提供起泡剂、消泡剂,配备泡排所需加药装置,并完成泡排现场标准化建设。中标人须负责进行泡排日常药剂加注、泡排井生产情况跟踪分析、泡排药剂提供及运输等泡排作业日常维护和泡排涉及的相关工作,按照化学品管理规定提供符合相应标准的药剂储存场所并进行相应标准化管理,并对使用后的药剂空桶进行回收合规处理。
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情况:1)部分井经过一段时间泡排后,积液排出,不需要每天进行加药,而是采取周期性间歇加注;2)招标人购置自动加注设备后,不需要中标人提供设备,中标人服务方式转变为自动泡排模式。
说明:
1)周期性间歇加注:设定泡排加药周期,例如3天加注一次。
2)自动泡排模式:招标人购置自动加注设备后,需要中标人提供药剂及相应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泡排各平台药剂补充,效果跟踪及加药制度制定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作业队每天跟踪药剂加注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作业区反馈。
3)项目运行过程中加药设备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泡排平台配液用水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需根据相关要求取得相应取水证。
2.工作量:
2026年大安区块泡排技术服务项目总体包含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范围内预计28口井泡排作业,实际工作量根据气井生产情况及泡排实际模式转变提供。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注:技术服务:中标人负责现场泡排药剂加注,药剂提供,根据气井的基础数据及生产情况,制定单井泡排制度并提出下步制度优化措施,总结加药规律,在此基础上人工泡排平台须负责泡排设备提供及相关标准化建设,自动泡排平台须负责补药、加药等工作。
供药服务: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起泡剂和消泡剂,将药剂运输至招标人所辖区域内的药剂库房或平台,并合规收回处理使用后药剂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接招标人服务通知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管理井场(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地)。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包工、包料。
2.6 招标范围:
1)2026年大安区块泡排技术服务项目总体包含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范围内预计28口井泡排作业,服务类型包含:技术服务、供药服务,实际工作量根据气井生产情况及泡排实际模式转变提供。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气井、管线等临时加注药剂,中标人提供所需起泡剂、消泡剂、加注设备(自动泡排模式中标人不需要提供),完成药剂加注服务。
3)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气井泡排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⑥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须包含:
1.项目经理:1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气井泡排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身份证和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人员在对应泡排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和项目服务时间;若不能体现,还须提供合同对应业主出具并盖章的能体现人员姓名的证明材料;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现场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气井泡排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身份证和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人员在对应泡排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人员”和项目服务时间;若不能体现,还须提供合同对应业主出具并盖章的能体现人员姓名的证明材料;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或承诺中标后于项目开工前取得。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书
4.操作人员:配备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8人,至少有1人持低压电工证。须提供人员名单;电工须提供电工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技术人员连续两次未通过招标人考核,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若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运行,招标人有权要求配备足够人员,额外增加人员费用由其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书
注:招标人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包含专职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内所有涉及项目技术方案制定、审核的技术人员)在上岗前通过笔试或访谈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泡排工艺原理及流程,泡排加药制度优化方法,泡排井异常处理方式方法,泡排相关企标、行标、国标相应内容及要求,泡排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3.6 设备要求
中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始前拟投入设备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1.至少配备满足12个页岩气生产平台泡排设备;
2.所有页岩气泡排平台均需要固定消泡剂加注设备至少1台(须至少满足排量200L/h以内可调,满足现场消泡可连续可间歇加注的要求),起泡剂加注设备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满足页岩气井起泡剂加注(须至少满足排量600L/h以内可调,满足现场起泡可连续可间歇加注的要求,至少配备1台耐腐蚀、排量2m³/h,满足低浓度泡排要求的设备),同时至少配备2台备用泵。以上设备及配套加注管线承压需至少满足15MPa。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4 投标人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起泡剂/消泡剂必须为无毒无害产品,提供药品盖章版MSDS(MSDS内容及格式满足《化学品危害信息沟通管理规范》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对其提供的起、消泡剂进行现场储存,现场应用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送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在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配伍性实验,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盖章版实验报告。
************大学(华东)重点实验室、中石油或中石化各研究所相关实验室等。检测依据为:《Q/SY 17815-2021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技术规范》《Q/SY 17001-2022 排水采气用消泡剂有机硅乳液类》,若合同履行期间遇技术规范修订,则执行新规范(如所供药剂执行其他标准,则要求各项指标标准需高于以上标准规范)。
3.投标人所提供每批药剂须上报招标人,由招标人进行抽检,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起、消泡剂性能不佳,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药剂送检(送检单位为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确认药剂性能不佳,投标人须在20天内更换现场所用药剂,同时承担第三方送检费用。
4.投标人须承诺在成本相当的情况下配合招标人对现场所用起、消泡药剂进行优化、更换。
******有限公司产品认可证书。
3.7.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09月24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马天祥
项目联系电话:0571-******
项目联系邮箱:******
异议受理电话:021-******
异议受理邮箱:******
技术支持团队:******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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