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宗县交通运输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2025年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广宗县 。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项目位于广宗县,共2个治超点,位于G340 线K411+600及S326线K57+300。主要内容包括:①新增动态称重设备,主要包括称重平台、称重数据处理单元、车辆重量计算软件等设备的安装调试;②车辆识别及超限信息发布系统,主要包括环保高清号牌抓拍系统、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和支撑杆、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等设备的安装调试;③中心设备辅助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公路超限综合管理平台、显示屏、服务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管线敷设等;④以及道路破除与恢复、标志牌安装、恢复路面标线等。
2.1.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2.1.4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1)每个投标人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9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电话:0319-******。
7.2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7.3暗标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广宗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 段洪举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立沙 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
|
中标人
|
4000
|
招标人:广宗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地址:广宗县城北环路南侧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228号
邮编:0546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段洪举 联系人:刘立沙
电话: 0319-******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