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龙海泉城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称“招标人”******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龙海泉城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13362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龙海泉城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二次)
3.采购预算:464621.10 元。
4.招标控制价为 464621.10 元(含增值税专票税率 6%),招标控制价包含服务、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等全部费用(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6%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报价视为已自行核算并认可价格,为最终报价。
5.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6.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次季度首月月底前支付上季度园林养护费用。
7.采购内容:依据甲方需求为项目所在地龙海泉城项目提供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主要包含病虫害防治、乔木管养、灌木和花卉管养、地被植物管养、草坪管养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8.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采购期三年,合同签订采用 1+1+1 方式,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甲方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 3 年。
9.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与本次招标的企业应为行业内的资深和富有经验的专业企业,应能充分掌握、理解并有足够能力根据采购人的意图、进行园林养护及园区设施维护等内容施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年度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1-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纳税证明)。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8.此次招标包含龙海泉城区域内园林绿化养护所需全部费用,合同单价包括不限于人工费、工机具费、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费用(肥料、药品、支撑等)、设备及设施维修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税金等为完成园林绿化养护的所有费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1日09:00至2025年10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传至相应位置。
3.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9200.00元(大写:玖仟贰佰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前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注:汇款时须备注******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龙海泉城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二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将在签署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文件递交;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邮寄递交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杨女士收电话0451-******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6.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下载腾讯会议参与开标流程,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13362)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XXX公司CG-******-13362)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 万元以下 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按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按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联 系 人:马成亮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杨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