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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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水性清洗剂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智能路9号A栋一楼西侧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周至县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智能路9号A栋西侧,厂房面积1000m2,建设工业涂装设备用水性清洗剂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200吨水性清洗剂。
******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待园区污水管网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生产过程中加料、搅拌、罐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玻璃纤维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固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储存于厂房内部东南侧危废贮存库,贮存库面积24m2,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反渗透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制纯水产生)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方面严格落实总图布置及建筑安全,环绕原料区及成品区各设置1个围堰,围堰不低于10cm,各围堰容积不低于15m3,围堰底部及侧壁均采取硬化防渗、防腐措施;厂房内全区域已做环氧地坪防渗处理,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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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尚龙大道8号
本项目拟购置注塑机10台、真空吸料机10台、料斗干燥机10台、机械手臂10台、机器人14台、温控箱10台、冰水机10台、冷却塔水塔一体机2台等设备,建设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线,年产汽车塑料零部件500万件。
1、废气: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塑料不合格产品和废边角料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待园区污水管网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在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等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和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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